徐經理18936085105
技術支持
岳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岳陽市洞庭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城陵磯新港區、南湖新區、屈原管理區,市直有關單位:
《岳陽市洞庭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8—2020年)》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岳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2月9日
岳陽市洞庭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
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8—2020年)
為加快改善我市區域內洞庭湖生態環境,推動生態文明建設,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洞庭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湘政辦發〔2017〕8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省定任務為目標,著力加強重點領域和重點片區污染整治,形成政府統領、部門牽頭、屬地為主、公眾參與、問責有力的新格局,打贏洞庭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攻堅戰。
二、主要目標
總體目標:開展洞庭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以下簡稱“三年行動”),在洞庭湖區域上下游同治,上游來水達標的情況下,到2020年,我市湖區COD、氨氮、總磷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別比2015年削減11%、12%和10%以上,區域內主要流域和東洞庭湖水質均達到Ⅲ類水質標準以上(總磷≤0.1毫克/升)。
具體目標: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5%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5個百分點;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縣城、市中心城區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85%、95%左右,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市中心城區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無害化處理總能力的50%以上;農村垃圾收轉設施全覆蓋,基本完成較大規模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工業園區全部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和自動在線監測裝置,并穩定運行;全面完成造紙、化工、印染等重點行業超標排放整治;市中心城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達到95%,縣級市和縣城建成區及所有建制鎮黑臭水體得到基本治理,實現城鄉黑臭水體治理的全覆蓋;同步實現溝渠塘壩清淤疏浚全覆蓋;完成濕地修復8.5萬畝,濕地保護率穩定在72%以上,生物多樣性進一步提升;城鎮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100%,農村自來水水質達標率年均提高5個百分點以上,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90%以上,解決58.2萬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血吸蟲病傳播阻斷達標,不出現新感染人群。
三、重點任務和責任分工
(一)全面推進農業面源污染防治。
1.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穩步推進畜禽養殖污染整治行動,嚴格執行畜禽養殖分區管理制度,禁養區規模畜禽養殖場全部關停退養或搬遷。加快推進畜禽適度規模養殖,到2020年,湖區畜禽規模養殖比重達50%以上。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5%以上(大型規模養殖場達到100%),依法關停未按期安裝糞污處理設施和未實現達標排放的規模養殖場。對新建和擴改建畜禽養殖場,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堅決做到主體工程與養殖廢棄物處理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根據輻射半徑,在密集養殖區布局建設一批糞污集中處理設施。積極爭取縣市區納入國家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試點。在糞污集中處理設施周邊,布局建設循環農業基地,促進農牧結合,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構建有機肥替代化肥的組織方式、政策體系和長效機制,實施有機肥生產、貯運和使用財政性獎補,打通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有效通道,利用率提高到75%以上。2018年,基本建成覆蓋湖區的病死畜禽無害化收集處理體系。(牽頭市領導:李激揚;牽頭責任單位:市農委;配合單位:市環保局;主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2.推進漁業生態健康養殖。配合省里修訂《洞庭湖區養殖水域灘涂規劃》,全面規范河流、湖泊、水庫等天然水域的水產養殖行為,禁止天然水域投餌投肥養殖,嚴格控制湖泊珍珠養殖。加快推進河湖矮圍網圍清理整治行動,矮圍網圍和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的養殖網箱網攔全部清理拆除。加快推廣稻魚綜合種養技術模式,洞庭湖區稻魚綜合種養面積每年新增6萬畝。升級改造洞庭湖區26萬畝精養池塘,實現池塘漁業用水循環利用、達標排放。(牽頭市領導:李激揚;牽頭責任單位:市農委;主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3.實施化肥農藥零增長行動。全面推廣測土配方施肥和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大力推進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到2020年,恢復發展綠肥110萬畝以上,推廣水肥一體化技術應用面積9萬畝,主要農作物測土配方施肥覆蓋率達95%,病蟲害統防統治覆蓋率達40%以上,化學農藥使用總量減少12%以上。(牽頭市領導:李激揚;牽頭責任單位:市農委;主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4.促進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禁止秸稈露天焚燒,推廣秸稈粉碎還田、快速腐熟還田等技術。湖區每個縣市建設稻草收儲點6個,支持對稻草進行肥料化、燃料化、飼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綜合利用,利用率達85%以上。出臺農藥包裝廢棄物、農膜回收管理辦法,支持推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工作和推廣地膜回收加工能力建設,創新地膜回收與再利用機制。(牽頭市領導:李激揚;牽頭責任單位:市農委;主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5.開展農業面源綜合防治試點。選擇相對獨立的小流域,以第三方效果監測為評價依據,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建設小流域農業面源污染綜合治理示范區。(牽頭市領導:李激揚;牽頭責任單位:市農委;主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二)集中整治工業污染。
1.加快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完成所有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對未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的工業園區,依照有關規定撤銷其園區資格。加快推進工業企業向園區集中,園區內企業廢水必須經預處理達到集中處理要求后才可進入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完善園區污水收集配套管網,新建、升級工業園區必須同步建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牽頭市領導:楊昆;牽頭責任單位:市環保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主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2.加強工業排污監管。建立工業污染源信息庫并定期更新。實施更加嚴格的污染排放標準和區域環境準入條件,2018年,完成造紙、化工、印染等重點行業超標排放整治任務。到2019年,基本完成各類工業污染源超標問題整治。造紙、印染、化工等重點行業按照固定污染源管理名錄要求發放“一站式”排污許可證。(牽頭市領導:楊昆;牽頭責任單位:市環保局;配合單位:市經信委;主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3.促進企業清潔生產。依法淘汰化工、造紙、印染等行業落后生產線。2018年,依法關閉淘汰非法生產經營或資質證照不全的生產企業,環保設施不全、污染嚴重的企業,以及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淘汰類”的生產線和設備。制定推進水污染防治重點行業實施清潔化改造方案,明確改造內容及時限要求。進一步深化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促使企業通過清潔化改造獲得收益。做好省級綠色制造體系創建和兩型工業企業認證工作。(牽頭市領導:楊昆;牽頭責任單位:市環保局;配合單位:市經信委;主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三)深入開展城鄉生活污染治理。
1.加快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加大截污管網建設力度,新城區排水管網全部實行雨污分流,老城區排水管網結合舊城改造,同步做到雨污分流,確保管網全覆蓋、污水全收集。對湖區現有14座污水處理廠加快實施提標改造,使其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編制鄉鎮排水專項規劃,推進規劃、建設、運行、管理“四統一”的縣域農村污水統籌治理模式。支持適合農村地區的分散式生活污水垃圾處理技術和設施設備研發推廣。建立健全集鎮排水管理制度和鄉鎮污水處理運營監管機制,指導督促各地依法開征鄉鎮污水處理費。到2020年,所有建制鎮建成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開展農村廁所糞污治理,到2020年,完成省定治理任務,70%以上廁所糞污得到有效處理或資源化利用。(牽頭市領導:黎作鳳;牽頭責任單位:市住建局;配合單位:市城管局、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市衛計委;主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2.加強生活垃圾處理。進一步完善城鄉垃圾收集轉運體系,推行縣級打包引入專業公司承擔村鎮垃圾清運處理,推進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到2020年,新建2座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完成4座生活垃圾填埋場提質改造、4座存量垃圾場封場治理,確保垃圾滲濾液處理穩定達標,基本完成14處農村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任務。推進餐廚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牽頭市領導:黎作鳳;牽頭責任單位:市城管局;配合單位:市住建局、市環保局、市農委;主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3.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以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生活垃圾處理、污水處理、養殖環境整治為重點,加快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到2019年,完成所有縣市區整治驗收工作。建立村莊保潔員制度,通過財政補助和村民繳費結合,籌措村莊保潔經費。開展“美麗鄉村”“最美庭院”“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示范村”創建活動,利用村規民約引導形成農村綠色生活生產方式。(牽頭市領導:李激揚;牽頭責任單位:市農委;配合單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環保局;主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四)加強船舶污染防治。
1.加快船舶污染物上岸接收處理設施建設。完成環洞庭湖區船舶污染物岸上收集點建設。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監管聯單制度和環保、城建、海事、港航、漁政部門的聯合監管制度,并建立相應考核和懲戒機制。組建船舶污染物接收與處置的公益服務專業企業。(牽頭市領導:楊昆;牽頭責任單位:市地方海事局;配合單位:市環保局、市城管局、市農委;主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2.規范危化品運輸。委托第三方安評機構對水路危化品運輸企業開展年度專項安全現狀評估。定期開展船舶載運危化品專項治理行動。建立水路危險化學品運輸應急隊伍,提升應急裝備水平,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庫。(牽頭市領導:楊昆;牽頭責任單位:市地方海事局;主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五)保障飲水安全。
1.加強水源地污染整治。2018年,全面排查關閉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入河排污口,完成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違規建設項目清理。建立完善水質自動監測設施和預警監控系統,實行實時監控并與環保、公安聯網。制定城市飲用水備用水源地和應急水源地建設預案。(牽頭市領導:黎作鳳;牽頭責任單位:市環保局;配合單位:市水務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主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2.提高農村飲水水質達標率。繼續推進規模化農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設,對已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進行配套改造、升級聯網,提高農村供水工程水質達標率和自來水普及率。切實加強農村供水機構管理,嚴格執行供水單位衛生許可證制度。農村自來水水質達標率年均提高5個百分點以上。加強農村飲用水水質監測能力建設,全面實行飲用水水質信息公開制度,建立健全群眾和社會輿論監督機制。(牽頭市領導:李激揚;牽頭責任單位:市水務局;配合單位:市衛計委;主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六)實行溝渠清淤疏浚。采用“先建后補、以獎代補”的方式推動垸內溝渠塘壩清淤,到2020年,按照清空見底、坡面整潔、岸線順暢、建筑物完好、環境同步、管護到位的要求,完成2.04萬公里溝渠和1.91萬口塘壩清淤疏浚,妥善處理清除的淤泥,防止二次污染。建立長效運行和管護體制機制,加強質量跟蹤監督。(牽頭市領導:李激揚;牽頭責任單位:市水務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主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七)推進黑臭水體治理。加強源頭治理,采取控源截污、清淤清污、垃圾清理等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同步推進市縣建成區和村鎮黑臭水體治理。對村鎮黑臭水體全面摸底調查,出臺治理技術導則,明確治理技術路徑、責任部門和時間節點。加強聯防聯治,黑臭水體治理與溝渠清淤、濕地生態修復、農業面源污染治理、人居環境改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等相結合,利用陸域濕地的生態攔截緩沖功能,發揮環境治理協同效益。(牽頭市領導:黎作鳳;牽頭責任單位:市住建局;配合單位:市水務局、市農委、市環保局;主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八)整頓湖區采砂秩序。
1.整治非法采砂。全面禁止東洞庭湖自然保護區等水域采砂,實施24小時嚴格監管,鞏固禁采成果。全面清理整頓采砂運砂船只,登記造冊,安裝衛星定位,指定停靠水域,對無證采砂作業船只暫扣、封存或拆除采砂設備。嚴格砂石交易管理,建立采、運、銷在線監控體系,對合法開采的砂石資源開具統一票據,砂石運輸交易必須提供合法來源證明。加強部門聯合執法,建立完善跨區域、跨水域的執法協作機制,實行“誰發現,誰執法、誰處置”,嚴厲打擊非法采砂行為。全面禁止新增采砂產能,引導加快淘汰過剩產能,對新建造、改造、外購的采砂船只不予登記和辦理相關證照。開展公職人員參與涉砂經營整治活動,嚴查公職人員縱容包庇非法采砂行為。配合省里編制洞庭湖區采砂規劃,從嚴控制采砂范圍和開采總量,鼓勵國有企業參與砂石資源開采權出讓。(牽頭市領導:李激揚;牽頭責任單位:市水務局;配合單位:市監察委、市地方海事局、市林業局、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主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2.整治非法砂石碼頭。摸清洞庭湖區砂石碼頭情況,登記造冊。全面推進非法砂石碼頭整治,東洞庭湖自然保護區內的砂石碼頭關停到位,有序推進關停砂石碼頭生態功能修復。積極推進保護區外的砂石碼頭整治和規范提升。(牽頭市領導:楊昆;牽頭責任單位:市地方海事局;配合單位:市水務局、市長江修防處、市林業局;主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九)加快濕地生態修復。
1.積極穩妥清退歐美黑楊。在完成東洞庭湖和橫嶺湖自然保護核心區楊樹全部清理的基礎上,制定緩沖區、實驗區清退方案。對防護林、抑螺林進行樹種調整并實施生態修復。到2020年,實現自然保護區楊樹全部清退及樹種調整。(牽頭市領導:李激揚;牽頭責任單位:市林業局;主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2.強力推進濕地生態修復。到2020年,修復楊樹砍伐跡地、恢復岸線、恢復碼頭堆場侵占洲灘濕地、修復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和濕地公園濕地生態。加快實施國家濕地保護與恢復工程、三峽后續項目、退耕還濕、洞庭湖GEF濕地生物多樣性保護等項目,加快恢復濕地生態系統。到2020年,完成8.5萬畝濕地修復。(牽頭市領導:李激揚;牽頭責任單位:市林業局;主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3.加強野生動物保護。嚴厲打擊濫捕濫獵濫食野生動物和破壞漁業資源的違法行為,嚴格執行休漁期禁捕。對保留的生態矮圍嚴格監管,實行封閉化、信息化管理,嚴禁對外承包、嚴禁開展養殖經營、嚴禁捕撈。在候鳥越冬期間繼續實行封閉管理,嚴格控制人為干擾。發動社會公眾力量參與監督。(牽頭市領導:李激揚;牽頭責任單位:市林業局;配合單位:市農委;主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十)加強血吸蟲病防控。實施家畜傳染源、人群傳染源和釘螺控制工程,加強血防機構能力建設。整合各部門血防資源,推進血防綜合治理,到2020年,11個血吸蟲病傳播控制疫區縣實現血吸蟲病傳播阻斷達標,1個血吸蟲病傳播阻斷疫區縣實現血吸蟲病消除達標。(牽頭市領導:李為;牽頭責任單位:市衛計委;配合單位:市農委、市林業局、市水務局、市國土局;主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十一)突出重點片區治理。
1.華容河治理。全面啟動華容縣污水處理廠建設、華容縣橋東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華容工業園污水處理廠建設、華容河網箱養殖取締工程、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程、有機肥生產建設項目、東山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禹山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治河渡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萬庾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華一水庫溢洪渠生態治理及三封寺鎮生活污水管網對接工程、農業面源治理試點項目、華容河河道清淤工程、農村環境整治整縣推進項目、調弦口生態補水工程、華容縣環保局環境監管能力建設項目等17個項目。(牽頭市領導:李激揚;牽頭責任單位:市水務局;配合單位:市農委、市環保局、市住建局;主體責任單位:華容縣政府)
2.東風湖、吉家湖治理。全面清查片區上下游排污口數量,加大執法監督力度,督促企業、商鋪、住戶按規排放。全面清理漂浮垃圾及河岸兩側堆積存量垃圾,啟動垃圾中轉站建設,合理布置沿岸垃圾收集設施。從嚴控制新改擴建涉磷行業的項目建設,總磷超標地方執行總磷等量或減量置換。對東風湖片區東風湖電排渠、西瓜山排渠、馬壕排渠等進行清淤。對吉家湖片區吉家湖主排渠、電排渠進行清淤,毛家堰上、中、下塘進行清淤。完成溝渠清淤、底泥無害化處理。重點推進東風湖和吉家湖環境綜合治理工程、東風湖移動污水處理等工程建設。建立日常監測和養護制度,明確水質管理責任單位,接受公眾監督。(牽頭市領導:楊昆;牽頭責任單位:市城投集團;配合單位:市住建局、市環保局、市城管局、市水務局;主體責任單位:岳陽樓區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推進洞庭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由劉和生同志任政委,李愛武同志任組長,唐道明、黎作鳳同志任副組長,市發改委、市環保局等市直相關部門、縣市區政府(管委會)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黎作鳳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主持辦公室日常工作。市洞庭湖生態經濟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市發改委)負責國家、省對口協調和統籌項目申報,指導“三年行動”實施;市突出環境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市環保局)負責組織實施、協調、綜合調度“三年行動”;兩個辦公室聯合負責組織對“三年行動”的督促檢查和考核評價工作。各項任務牽頭市直部門負責制定實施細則并監督指導實施。縣、鄉級政府(管委會)對本地區“三年行動”工作負總責。
(二)分解壓實責任。各級各部門要堅持主要負責人親自抓,建立高位組織協調機制,明確專門負責機構,切實加強對“三年行動”的組織領導。按照“分級管理、屬地為主、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原則,將“三年行動”確定的各項任務,明確牽頭責任部門,按年度分解到具體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要對照“三年行動”問題清單和責任清單,抓緊研究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的“三年行動”具體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明確目標任務、責任分工和進度安排。同步建立本地區、本部門的“三年行動”考核機制,實行嚴格考核,層層壓實責任。
(三)加大政策支持。加強財政投入,積極爭取國家和省在資金安排和項目布局上對“三年行動”給予支持,市財政加大資金統籌整合力度,根據工作實際,采取以獎代補方式支持各地開展“三年行動”。鼓勵相關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加大資金投入,統籌整合上級下達的目標接近、方向類同、管理方式相近的環境治理類專項資金。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建設模式,引導社會資金參與“三年行動”。推動銀政和銀企合作,爭取金融機構的專項貸款。按照“誰污染、誰付費、誰治理”的原則,強化和落實企業的環保責任。完善排污權交易政策,將總磷、總氮納入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權交易指標,進一步增強湖區企業主動減排的動力。
(四)強化依法治湖。深入開展“環湖利劍”環境執法、非法砂石與碼頭整頓、野生動物濫捕濫獵濫食等專項執法行動,依法查處環境違法問題。進一步強化部門協作,開展聯合執法,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執法效率。
(五)嚴格考核問責。將“三年行動”納入洞庭湖生態經濟區建設年度績效考核評價,加大考核權重,實行縣市區統一排位、末位懲戒,考評結果作為干部任用和財政資金安排的重要依據。全面落實市、縣、鄉、村四級河長制,實行入湖河流水質達標斷面交接制,推進流域共治,上下聯動,將洞庭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納入河長制考核,建立問責機制。
(六)鼓勵公眾參與。開展縣市區水環境質量評價排名,及時向社會發布水環境狀況信息。全面推進企業環境行為信用等級評價工作,依法推動企業公開相關環境信息,切實保障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充分發揮環保組織和志愿者的監督作用,限期辦理舉報投訴問題。加強“三年行動 ”宣傳報道,積極開展生態文明教育活動,推動公眾踐行綠色生產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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